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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资格的特种作业的范围

1. 电工作业: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修理等工作。

2. 锅炉司炉:操作锅炉,负责燃烧介质的热能转换和热能供应。

3. 压力容器操作:负责压力容器的启动、运行、停止及紧急处理。

4. 起重机械作业:操作起重机械进行物品的吊装、搬运和安装。

5. 爆破作业:进行爆破作业,包括设计、计算、装药、引爆和销毁等。

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利用焊接或气割技术进行金属材料的连接或切割。

7.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在煤矿井下进行瓦斯的检测、监控和安全防护。

8. 机动车辆驾驶:驾驶各种机动车辆进行运输和作业。

9.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驾驶机动船舶以及在船舶上操作轮机。

10. 绝热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在高处进行绝热建筑材料的安装和维护。

要从事上述特种作业,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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