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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5. 品行优良,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对于学历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的申请人,其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要求者可报名。

然而,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 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 在禁考期限内;

4. 提供虚假材料或欺诈报名者。

已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学历不足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在特定地区,报名学历条件有所放宽,包括但不限于:

部分贫困地区、中部六省以及西部地区等指定县市;

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放宽学历条件的政策以户籍为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国家政策执行。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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