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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赋》在艺术风格上有什么特点

在艺术风格上,陆机崇尚华丽之美,强调“丽辞”。这反映了六朝时期讲究形式美的新时尚。对文学作品的艺术美,陆机以音乐作比喻,提出了5个标准:应、和、悲、雅、艳。

“应”是指音乐上相同的声音、曲调之间相互呼应构成的音乐美,比喻文学的丰赡之美。他认为文学作品应如众弦成曲、众色成彩,做到枝叶繁茂、色彩交辉,而不是偏弦孤唱、独帛单彩。

“和”是指音乐不同的声音、曲调之间相互配合而构成的和谐音乐美,借此比喻文学创作上丰赡之美要和刚健的骨气相配合。

“悲”是以音乐上的悲音来比喻文学创作要能充分体现鲜明强烈的爱憎感情,能够真正感动人。

“雅”是指和新声、郑声相对立的音乐,指格调纯正。陆机所说的“雅”,主要是指比较广泛意义上的纯正格调之意,而不赞成那种“或奔放以谐合,务嘈囋而妖冶”的轻浮格调。而且陆机本人对“新声”十分重视,而且积极提倡。

“艳”是提倡诗要艳丽,具有很高的艺术美。这是陆机文艺思想中反映时代特点的重要表现,也是他突破儒家传统美学思想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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