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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那些直接参与特定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根据我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是指那些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并对操作人员自身、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作业。主要类别包括:

1. 电工作业:涉及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和调试(不包括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运用焊接或热切割技术对材料进行加工的处理工作(不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规定的作业)。

3.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存在坠落风险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的运行操作、安装与维修工作。

5. 煤矿安全作业:涉及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及故障处理,以确保当班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6. 压力容器作业:包括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等。

7. 采掘(剥)作业:如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等。

8.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包括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等。

9.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如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等。

10. 矿山通风作业:包括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等。

11. 矿山排水作业:如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通过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检查,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四)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五)满足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特种作业人员出现以下情况,考核发证机关应撤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一)操作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复审;(二)身体条件不再适合从事特种作业;(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四)操作证信息记载不实;(五)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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