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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牵头院校会改吗

不会改的。

牵头院校应明确“1+X”证书试点工作分管校领导、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联络人等,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坚持“试点学校为主体、牵头院校负总责、培训评价组织参与配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证书试点工作相关会议、研讨、培训、集训及考证等各类活动,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序开展。省教育厅将建立牵头院校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专家对牵头院校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牵头院校实施动态调整。

牵头院校要坚持一证书一联盟的工作机制,组建各牵头证书试点工作联盟,积极联络所牵头证书试点院校加入联盟。要加强联盟内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推进试点,及时总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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