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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届中小学科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端正、专业知识达标。

1、思想政治上,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修养良好,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尊重领导,谦虚好学,乐于奉献。

2、专业知识上,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及以上教龄。学科优秀青年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每三年评选一次。此次评选对象为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市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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