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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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0 11:17:41
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按照涉密程度分,根据《保密法》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保密法》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所以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按照涉密程度分。
核心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害的人员。
重点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重点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一般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外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事项。
保密工作方针包括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权责一致、科学合理、保护个人隐私
1、保护国家利益:保密工作方针要确保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重要利益的安全,防止国家秘密被泄露,损害国家安全和发展。
2、维护社会稳定:保密工作方针要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防止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恐怖主义等危害活动。
3、权责一致:保密工作方针要明确责任和权限,将保密工作纳入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保密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4、科学合理:保密工作方针要科学、合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实现信息的合理分类、加密传输、存储管理等,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保护个人隐私:保密工作方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保证保密工作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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