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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条例内容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为加强对古城的保护与管理,旨在继承和保护其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条例规定,古城范围为香格里拉县城达娃路以南至康珠大道以西,以及相关坐标控制点的区域,所有在古城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古城保护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和严格管理原则。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古城保护管理工作,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将古城保护纳入发展规划。政府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由财政预算、古城维护费和社会捐助组成,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古城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宣传法规、执行规划、绿化维护、基础设施管理等。

古城内有传统建筑、文化遗产遗址等重要保护对象,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各有特定的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任何新建、改建或扩建都需符合规划,且传统建筑需登记造册,保护维修并限制改造。同时,规定了户外广告、通讯设施、消防管理、清洁能源使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对违法行为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此条例旨在确保古城的历史风貌得以保存,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同时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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