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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设立遵循法律规定,其主要职责是进行评标活动,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在招标人的授权下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由招标方主导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的确定通常应在开标前完成,并且在中标结果正式公布之前,这一名单需要严格保密,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相当专业,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具备技术、经济等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要求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的人数需占到总人数的至少三分之二,这样的配置旨在确保评标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扩展资料

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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