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户籍学生高考在外省借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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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9:35:47
教育部于2010年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此规定关注了在外务工人员子女的异地高考问题,允许情况特殊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跨省异地“借考”。河南省内异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在就读地进行“借考”报名。具体规定包括试卷相同、两地同意的原则,方可异地报考。非应届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一旦发现,来年将失去高考资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选择最高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亦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今年高招工作规定强调,除上述主要内容与往年变化不大外,教育部特别要求各级招生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有关高校、中学应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针对在外务工人员子女的异地报考问题,规定给出了解决方案。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若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需在两地试卷相同的情况下,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然后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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