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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设有六个教学实施部门,分别是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社会文化系、戏剧系以及基础教学部。这些部门提供了一系列艺术类专业教学,包括音乐(器乐演奏和声乐)、艺术设计(美术)、舞蹈表演、文化事业管理、群众文化艺术、戏曲表演、南音、木偶、茶文化艺术、杂技和曲艺等,涵盖了约二十多个专业领域。

学院的教育层次多样,包括三年制专科(高中、中专、职高起点)、五年制高职(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初中起点)以及六年制中专(小学起点,主要针对音乐与舞蹈方向),还有成人大专,形成了一个从大专到中专,教学层次纵向衔接、分层递进的体系。同时,学校注重横向合作,与社会紧密相连,提供多层次的艺术教育。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他们以文化部属艺术高校毕业生和省属表演团体的专业骨干为主,且不断引入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教育家作为特聘教授。这支教师团队覆盖多学科,专业门类齐全,致力于为学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在专业设置中,文化事业管理是一门独特的亚艺术门类,虽然与美术、音乐等专业有所区别,无需长期的专业基础学习,但强调策划、思辨、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由于其符合社会精神文化需求,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因此在学院的课程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扩展资料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7月,创建时为福建艺术专科学校。1960年,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前身)批准,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1962年,因全国性暂时困难,先后被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文革期间被迫停办。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院分白马路校区、闽侯甘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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