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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会计凭证的会计凭证是指什么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即销毁会计凭证,指的是那些达到了规定的保存年限,不再具有当前保存价值的财务记录。销毁这些档案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守以下步骤:首先,由单位的档案部门与会计部门共同提出销毁建议,并编制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单,该清单应包含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存期限、实际已保存期限及预计销毁时间等信息。

其次,单位负责人需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在销毁之前,监销人必须核对清单上的内容,确保无误。销毁完成后,监销人需在销毁清单上签字并盖章,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监销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然保管期已满但仍涉及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直接销毁。这类凭证应当单独抽出,建立独立档案保存,直至相关事项完全解决为止。单独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在销毁清册和保管清册中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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