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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定有什么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是一项严谨的制度,主要依据一系列标准和条件进行。以下是详细的评定条件概览:

一、基本申报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

2. 在职教职期间,需有显著的工作成绩,遵纪守法,注重师德,能持续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1. 中学高级教师:需满足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并在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工作二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有相应的教学年限和任职资格要求。

2. 中学一级教师:要求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一定的学历和教学年限,并担任相应职务四年以上。

3. 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需本科或专科毕业,并在教学岗位上有相应年限和任职资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教学成绩突出,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可能包括公开课、示范课或教育研究的成果。

四、考核要求

申报者需年度考核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者需近两年有一次优秀考核。

五、继续教育和工作能力

教师需参与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分,同时在教学效果、研究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中表现出色。

以上是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时期有所不同,详情需参照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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