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如何办理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15:32:42
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评估论证后按程序办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可探索对下级党政群机关的部门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数内,统筹平衡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并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量内,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确定各个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建立领导职数管理综合约束机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根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建立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选拔任用干部。对未按核定领导职数选拔任用的干部,机构编制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变更手续,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审核把关时不得办理相关任职审批手续。
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的监督检查规定。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禁超出规定的领导职务名称、设置范围核定领导职数,严禁以任何形式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超出规定的数量标准核定领导职数。对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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