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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信用

问题1:什么是商业信用?

问题2:商业信用是什么意思?

商业信用(commercial credit )是企业之间在商业活动中产生的信用形式,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卖方以赊销方式为买方提供信用,买方以延期付款方式偿清货款。但有时候商业信用也以买方预付货款的形式出现,如生产周期较长的大型设备、农产品等的交易中常常要求买方预交一定比例的订金。

商业信用的特点与作用

商业信用是以赊销预付形式提供的信用,它的特点主要有:(1)商业信用所贷出的是商品资本,这种信用活动实际上包含了两种行为--商品买卖行为和借贷行为;(2)商业信用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企业,即生产商品的工商企业家;(3)商业信用的基本规模与经济周期变化密切相关,在经济繁荣时期,商业信用规模也会增大;反之,当经济衰落时,商业信用的规模也会缩小。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商业信用规模的局限性。商业信用的规模受商品买卖量的限制,生产企业不可能超出自己所拥有的商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所以大额的信用需要不可能通过商业信用来满足;(2)商业信用的方向有限制。如采用赊销方式时,只能由原材料生产企业向需要这些原材料的企业提供商业信用,而不能逆向活动。企业的很多信用需要无法通过商业信用得到满足;(3)商业信用的期限也有限制。企业在由对方提供商业信用时,期限一般受企业生产周转时间的限制,期限较短,所以商业信用只能解决短期资金融资的需要。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也决定了商业票据流通的局限性,即商业票据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且每张商业票据的支付金额不同,支付期限也不同,在支付时均受到限制。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关系

现代信用形式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两种最基本的信用形式。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其典型形式是由商品销售企业对商品购买企业以赊销方式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伴随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接信用。银行信用在规模上、范围上、期限上都大大超过了商业信用,成为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两者的关系可做如下理解:

(1)商业信用始终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历史上商业信用产生在先,它直接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相关联,直接为生产和交换服务。企业在购销过程中,彼此之间如果能够通过商业信用直接融通所需资金,就不一定依赖于银行。

(2)只有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出现银行信用。资本主义的银行信用体系,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的。

(3)银行信用的出现又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完善。因为商业信用工具、商业票据都有一定期限,当商业票据未到期而持票人又急需现金时,持票人可到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及时取得急需的现金,商业信用就转化为银行信用。由于银行办理的以商业票据为对象的贷款业务,如商业票据贴现、票据抵押贷款等,使商业票据及时兑现,商业信用得到进一步发展。

(4)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各具特点,各有独特的作用。二者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关系,而不存在互相取代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两种信用形式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信用是一个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诚信和信誉程度的综合性反映。它体现该组织在经营活动中的特征、经营方式、信誉状况、信贷能力和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了解一个企、事业机构的信用状况有利于决策者们在商务活动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决定。从更深一层的意义看,它有利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工商业主的市场经济行为,增大经营透明度,从而有效防范经济欺诈犯罪活动。

要健全、完善商业自律的组织运行机制。要禁止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道德者的恶行,维护商业秩序,建设高度文明的商业环境,从建立、完善商业行业自律机构着手是很重要的,行业对自己的事情是最清楚的,也最有发言权,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行业内部解决。我们的行业自律机构应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警示或进行有关处理,并及时跟踪备案,这样在业内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要让有德者得到荣誉,要让不道德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让他们在商业行业没有容身之地。

就商业企业方面而言,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都还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因此,要加强企业内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进行商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充分认识诚信资源的价值,正确选择竞争方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提升自身素质。要使商业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职责,自觉建立商业企业的诚信自控机制,做到自觉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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