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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塔吊的要求有什么多

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视力正常,无色盲,无听力障碍,并需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塔吊司机必须熟悉塔吊的功能结构,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应掌握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

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操作,另一名监护,以防止意外发生。

塔吊必须配备灵敏的吊钩、绳筒和断绳保护装置,需具有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和驾驶室升降限位器,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塔吊行走区域内的电缆线不能有接头,应有良好的卷缆器,电缆线不能乱拉乱拖。

作业前,应将轨道钳提起,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拧紧夹板螺丝,使用前应进行试吊检验。

检验塔吊各零件部件、防护装置、工作机构应完整无损。检验液压顶升机构,确保油路无渗漏,空气已排空。

检查塔吊各金属构件无变形、腐蚀现象,焊缝无裂开。

起板前需确认钢丝绳进滑轮槽,各部位位置正确,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已到位,连接部位的紧固等状况可靠。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开启,注意指挥信号;夏季驾驶室内取暖,应采取防火、防触电措施。

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各机操作间隔,各机吊钩上所挂重物的间隔不得小于3米。

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发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上的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应遵循“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则。

起吊重物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刹住吊臂、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下降臂杆或同时执行两个动作。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时需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作业结束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朝向风源方向,夹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将吊起的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置于空档,并关门上锁。

自升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动到规定位置,通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进行起重作业时,严禁启动电梯。

塔吊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守电源,操作液压系统和加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抓紧电缆,电缆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降低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顶升时,应将起重小车和平衡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在塔机上作业时,需注意防止踏空,不得向地面掉落物件,不得在地面抛掷零部件、工具等。

塔吊考试主要是围绕塔吊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的,相关培训或资料可以在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特种作业培训中心获取,前往当地建设局报名塔吊驾驶证,并通过考试项目,成绩合格后即可获得塔吊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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