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在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商品时,需签订合同明确商品、价格、代销方式、手续费及结算办法等,以确保双方经济利益与责任清晰。代销模式有视同买断与收取手续费两种。

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商品所有权风险与收益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受托方在接收代销商品时,不应视为购入商品,而需设置“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账户。接收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代销收入确认依据代销方式有所不同。在视同买断模式下,受托方自行确定实际售价,售出商品后,按协议价交付委托方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在售出代销商品时,直接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按协议价结转销售成本,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款”账户。

若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一般按协议价销售并结算货款。因此,代销商品销售款仅为受托方的代收款项,不能确认为收入。受托方按合同规定标准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其劳务收入。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