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孩入学条件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9:25:53
西安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坚持区县、开发区为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下同)主体责任。
省属、市属、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开发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市招生统一时间节点执行。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3、坚持公民同招
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本区县、开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4、坚持控辍保学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各种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安排中国籍学生就读。
5、坚持计划管理
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全面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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