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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遴选资格复审需要什么资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各用人单位已完成网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

2. 笔试准考证。

3.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4. 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全国干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机关、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8. 职位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以上5、6、7、8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政治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在

后续考察、公示、备案等过程中,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

审查结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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