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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事业编和市事业编的区别

区事业编和市事业编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上级不同

1. 省属事业编:上级管理部门为省属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直接接受省级政府的领导。例如,省级质监部门下属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即属于省属事业单位。

2. 市属事业编:上级管理部门为市属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由市级政府领导。与省级单位相似,市级单位的层级通常较低,但也有特例,特别是存在垂直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编制不同

1. 省属事业编:员工队伍中可能包含公务员,编制性质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编制的混合体。省属事业单位指的是由省级部门创建或管理的单位。

2. 市属事业编:员工(包括领导层)全为事业编制,无公务员。

三、资金来源有别

1. 省属事业编:由省级财政负责工资发放,省级单位通常隶属于省政府或其部门。

2. 市属事业编:由市级财政负责工资发放,市级单位属于市政府或其部门。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1.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相应的审核表。

2. 将方案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并获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批准。

3.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拟定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 广泛征求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

5. 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后,通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6. 组织实施岗位设置方案。

总结来说,市属事业单位与区属事业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于:市属事业单位由市政府管理,工资来源于市财政;而区属事业单位则由区政府管理,工资经费来自区级财政。

【法律依据】:

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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