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特岗教师的待遇及优惠政策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09:52:50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特岗教师的待遇及优惠政策,旨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该计划对特岗教师的待遇及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间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确保了特岗教师的经济收入。同时,特岗教师还可获得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次,三年聘任期满后,特岗教师享有多种选择。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当地政府将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如果特岗教师愿意重新择业,各地将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其他领域。此外,特岗教师还有机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教育和提升机会。
总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灵活的就业选择和职业发展机会,为特岗教师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旨在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扩展资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在2006年联合启动实施的“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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