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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评判办法

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的评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中的相应工种要求和第四届组委会制定的评判标准进行。竞赛旨在提升行业技能水平,激励参赛者精益求精。

竞赛设有丰富奖项,包括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分为金奖、银奖和铜奖,需同一企业参赛两个工种才能有资格,评选标准为两个工种的最高成绩总和,金银铜获奖比例为3:4:3。个人奖项则在安徽赛区的各个竞赛工种中设立,同样采用3:4:3的比例颁发奖牌和证书。

在奖励方面,表现突出的选手将获得荣誉。前3名选手将分别被授予“全国饭店业岗位标兵”和“全国饭店业烹饪/服务明星”称号,金牌获得者还有机会申报“中国烹饪大师/名师、中国饭店业服务大师/名师”的国家行业荣誉。中式烹调师和餐厅服务员工种的金奖选手将获邀参加全国总决赛,争夺“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对于获得银奖及以上的选手和指导教师,可向安徽省行业协会申请授予“烹饪大师/名师和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等称号,具体流程和费用咨询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所有参赛选手在理论考试中达到合格标准,可申请由安徽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申请办法由餐饮行业协会与社保部门共同说明。

这次竞赛旨在激励参赛者提升技能,同时也是对行业人才的一次重要肯定和激励,促进了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的提升和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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