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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学评价的原则

教学评价的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指导性原则和计划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贯彻客观性原则,首先要做到评价标准客观,不带随意性;其次要做到评价方法客观,不带偶然性;最后要做到评价态度客观,不带主观性。

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在指出教师和学生的长处、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

计划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当全面规划,使每门学科都能依据制度与教学进程的要求,有计划规范的进行教学评价,以确保其效果和质量。

教学评价的作用:

1、诊断作用

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可以了解教学各方面的情况,从而判断它的质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全面客观的评价工作不仅能估计学生的成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学目标,而且能解释成绩不良的原因,并找出主要原因。

可见教学评价如同身体检查,是对教学进行一次严谨的科学的诊断。

2、激励作用

评价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监督和强化作用。通过评价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内,经常进行记录成绩的测验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很大的激发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动课堂学习。

3、调节作用

评价发出的信息可以使师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学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反馈信息修订计划,调整教学的行为,从而有效的工作以达到所规定的目标,这就是评价所发挥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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