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 什么叫做专业技术培训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6:37:48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指出,用人单位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即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此费用包括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若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该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若劳动者违反此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违约时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服务期较长时,用人单位应按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专项培训费用的提取比例由国家规定,但具体数额需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情况而定。培训费用的数额较大,但劳动合同法未规定具体数额。地方细化具体数额更易操作。专业技术培训涵盖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如引进生产线或项目后需培训操作人员。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不包括在内。
培训形式多样,可为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实践中,用人单位常通过较大费用的非脱产方式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若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许多劳动者不履行服务期而离职,将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一般来说,越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单位越不会使其长时间脱产培训,而会采用非脱产方式。
总之,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即可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此培训不包括上岗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或安全培训,仅指有支付凭证的专业技能培训,如进修、专业技能辅导培训(一般外出)、技术学习等,HR做的职业培训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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