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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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4:06:1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与延续工作的关键通知
湘建法字〔2024〕10号
尊敬的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以及全体相关企业,
我们谨遵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指示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升市场活力的决定(国发〔2021〕7号),现就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换领和延续工作,特此发出以下重要通知:
一、资质证书换领
1. 对于持有我厅或市州住建部门颁发的丙级工程勘察、丁级工程设计、三级施工、乙级及丙级工程监理等证书(2020年1月20日前已到期除外),企业在2024年6月30日前,可申请换领有效期一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如有多项资质需更换,需一并提交申请。换证后原证书将失效。6月30日后,逾期未申请的证书将自动作废。
2. 企业可通过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的“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在线操作。请确保企业法人和经办人已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信息,以便顺利完成换证流程。
二、资质证书换领后的有效期延续
1. 换领资质证书的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向我厅申请续期,工程类企业应在资质到期前60日(勘察、设计)或3个月(施工企业)提交申请。续期时需提交必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经审查合格后,资质证书将被延续5年,换发电子版证书。
三、特别说明
1. 施工总承包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证书延续,按照《建办市〔2023〕47号》执行,而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延续则遵循《湘建法〔2023〕158号》的规定。
2. 各级住建部门需加强对企业资质后的监管,确保企业持续满足资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者将进行整改并公示,整改期间企业将暂停升级、增项及新项目承接。
协作与咨询
如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核查相关信息,请通过“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共享许可资质详情。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电话:0731-88950163, 88950308
信息中心:0731-88950213
附表:已取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敬请各相关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设工程行业的合规与有序发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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