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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人:丁平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全局系统车辆调配使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局新闻宣传工作,汇集和编发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二)养老保险股

负责人:蒋琼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及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计划;执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拟定补充养老保险的规则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拟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复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和企业特殊工种、病退等提前退休的报批工作;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医疗保险股

负责人:黄武谊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离休干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和单病种包干医疗保障等政策及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组织拟定伤病医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管理办法;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现场勘查、工伤认定和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批工作;受理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四)财务基金监管股

负责人:蒋晓艳

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管理规则,审核监督各项基金缴费基数,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中的重大违纪案件;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互助等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负责拟定全局系统各单位财务的管理规则和监督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局属单位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和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财务、基金做帐及财务、基金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负责接待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局系统财务、基金的检查工作。

(五)法制与劳动争议仲裁股

负责人:贺白昭

负责指导、监督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承担劳动法律、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理顺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合同推行工作,承办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审核登记;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监督实施企业职工惩处的基本准则。

(六)就业与失业保险股

负责人:黄玮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全县国有企业解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拟定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服务规划;拟定全县和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全县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审核招工、招聘广告;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市第五技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预备制度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市第五技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市第五技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制订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并审核发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七)工资与职业技能鉴定股

负责人:董海尉

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综合管理全县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及政策,推选评审省市“技术能手”。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全县外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分配政策及管理办法,审核企业的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选评审工作。

(八)政工人事股

负责人:刘明辉

负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思想教育、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局系统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校系列职称管理工作;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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