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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邮寄档案邮到哪里

毕业生的档案会被邮寄到他们在报到证上所填写的地址。对于那些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学校通常会保留他们的档案两年。两年之后,如果学生仍未就业,学校会联系学生并将档案邮寄到他们的户籍所在地。

对于已经正式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如下:

1. 如果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有权接收档案,那么学校的档案会通过EMS直接邮寄到该单位的人事部门。

2. 如果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但该单位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有档案挂靠服务,并提供接收函,学校会将档案转寄到该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

3. 如果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既没有档案接收权,也没有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挂靠档案(如中小型私营企业等),学校会将档案转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地的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对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会被托管在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简称“省就业中心”)或寄回生源地人事部门。

在转递毕业档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权。在将档案转入一个单位之前,要确保该单位具有人事主管权。如果没有,档案应转递至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 弄清用人单位的性质。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只有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或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档案。其他类型的单位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档案。

3. 明确档案转递的流程。档案的转递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学生应在离开学校前了解档案转递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于档案转递涉及多个单位(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分配办公室等),且过程较为复杂,因此应尽量确保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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