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6:39:16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是学校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行使着一系列关键职权。首先,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聘任和解聘校长,确保学校领导层的高效运作。其次,它们修改学校的章程,制定规章制度,为学校提供明确的运行准则和行为规范。此外,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为学校长期和短期目标提供方向。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确保学校财务健康与稳定。它们还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和工资标准,维护教师队伍的整体权益。进一步地,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重大决策。最后,它们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与优化。
请注意,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构成应合理平衡,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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