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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XDG-2021-10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1-10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锡政置业有限公司XDG-2021-10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锡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苏锡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吴都路与信成道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967.3平方米,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及地下室,总用地面积约159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771.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625.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45.77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99.9米,建筑物层数(最大):23层,单跨跨度(最大):11.2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 42734平方米,基坑深度13.5-15.3米。绿化工程约450万元。 ,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55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5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XDG-2021-10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地下室及地上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门窗工程(不含幕墙)、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等 ,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0/09/2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9/2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6/2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 号)》规定,取消园林绿化资质,若联合体一方只承担景观绿化施工,则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4)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3日 9:00 至2022年09月28日 17:00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1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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