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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平方以上的装修工程是否需要消防备案

1. 对于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需要进行消防备案。

2. 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以及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3. 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4. 根据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的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5. 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扩展资料:

消防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

- 消防设施自动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 项目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土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准文件等)

- 1:50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平面图

- 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 消防相关部件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

- 工业项目需提交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规格(说明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2. 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 《建筑室内装饰防火审计申报表》

- 建设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 装修后的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及其复印件

- 装修后的建筑消防设计评审的原始意见

- 装修的平、立、剖面图

- 中央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 消防自动设施的技术检测委托,并出具调试报告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 具有消防设施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

- 百度百科-消防

- 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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