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统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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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23:06:29
江苏省政府于28日发布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正式宣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在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相较于之前媒体预测的年内实现省级统筹有所延迟。实行省级统筹后,养老保险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五统一”,即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这意味着,江苏省内的所有企业和职工都将遵循同一套养老保险政策。
在省级统筹实施后,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将根据2007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进行确定。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将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缴费。目前,各地的单位缴费比例分为20%、21%和22%三档,省级统筹实施后,将统一调整到同一水平,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则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进行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缴纳12个百分点。
省级统筹还将统一编制和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此外,省级统筹调剂金的提取比例也将提高,每年年初暂按各地上年度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总额的1.5%提取,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对于各地基金预算内的收支缺口,省级将综合考虑省级统筹调剂金的运行及结余情况、各地上缴调剂金情况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其余部分则由地方通过历年基金结余和财政资金配套补助来解决。
目前,江苏省主要实行的是县(市)级统筹。相关人士指出,随着统筹层次的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有助于确保全省职工的养老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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