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杂粮粉食品生产许可证怎样申报申批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9:43:29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基本知识 按照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分两种情况。 一、新设立企业取证程序 (1)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获得预先核准通知书。 (2)凭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法人身份证向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申请赋码获得预赋码通知书。 (3)填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依据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按照2010版通则的要求,在审查的时候会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这和企业的硬件设施一样严格。 (5)在网上提出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6)接受申请的质监部门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要求,受理,发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通知书 符合不受理情形:发不受理通知书 (7)审查 审查组织机构组成审查组:2-4名审查人员 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核查时间1-2天 2 审查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办法、审查通则、审查细则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申请材料以及生产现场所具备的条件,共计两大类37项。 在这37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被判定为不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审核不通过; 在这37项中,由1-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总体结论为基本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通过; 在这37项中如果有超过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那么总体结论为不好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不通过。 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这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接到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才可重新进行申请。 (8)整改验收 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当地县级质监局验收。 (9)汇总审核材料 市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员核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10)审批发证 省局对各市局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现场进行复查,合格的准予许可,发生产许可证和准予许可决定书;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合格的企业申请人市局会通知你去领取生产许可证。 3 (11)企业提出生产许可证检验申请 申请人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组织试生产(按审查细则规定生产足够产品供抽样),向(省)市级质监局提出生产许可检验申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组织抽样 市局组织工作人员按审查细则的规定抽样。 样品:按细则和标准 封存的两份样品由企业在7日内送达检验机构,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样品备份。 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确定样品送达时间。 检验机构由企业在有资格的机构中选择。 (13)发证检验 发证检验机构按审查细则和产品标准等的规定实施检验,并出具报告。 (14)审批证书附页 对发证检验合格的产品,市局将检验材料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审批证书附页。 发证检验全部为不合格的,依法办理证书注销手续。 发证检验合格的,市局会通知企业去领取生产许可证书附页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