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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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6:29:25
利润分配借贷方分别表示企业利润分配的去向和来源。具体来说,借方是已分配的利润或转入的亏损,贷方是转入的净利润。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的是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的是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详细来说,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如留给企业“三废”产品的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
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因此,“利润分配”借方余额表示累计的未弥补亏损,而贷方余额表示累计的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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