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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申诉制度名词解释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她啊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多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当教师出现不当行为时,可以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维护教师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呢?让我们共同了解一下!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教师申诉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①教师申诉制度是法定的申诉制度。

②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③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①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②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③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申诉参加人

①申诉人。即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提出申请的教师本人。

②被申诉人。即教师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

③受理机关。即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受理教师申诉的有关行政部门。

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因被申诉的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提出申诉不要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而应向行政机关提出。否则,该申诉将被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四、教师申诉的程序

教师申诉由申诉的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进行。

①申诉的提出。教师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②申诉的受理。有关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

③申诉的处理。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处理。

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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