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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协作区组建及构成

在2004年,军事训练领域迎来了一项重大改革,中央军委正式批准在全国的潍坊、大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设立了9个军事训练协作区,以促进军种间的协同训练。这些协作区的成立是根据《军事训练区域协作暂行规定》进行的,其目标是整合驻地陆、海、空、二炮部队以及军事院校的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训练活动。

协作区制度化了区域间的协作训练,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实施考评、监督与情况通报等,对训练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内容选择和实施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每年,协作区会依据任务需求组织观摩研讨,采用计划协调与随机应变的方式,进行实战性质的联合实兵演习。这些举措共同推动了联合战斗训练的发展,开创了一种一体化联战联训的新模式。

除了中央军委的9个协作区,各大军区也积极响应,根据自身的地理位置和任务需求,如广州军区自2002年起,遵循“驻地相邻、任务相近”的原则,设立了海南等4个军事训练协作区,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内的协同训练和实战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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