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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商关系表现为

新型政商关系表现为界限清晰、交往规范、渠道畅通、廉洁清白

关系内容:

政府与企业家的关系犹如“裁判”与“球员”的关系,既相互依存,又职责各异,应当有底线、有距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双方厘清边界、各司其职和相向而行的鼎力协作。亲、清二字,形象道出了两者相处“亲密”而不失“分寸”的正常状态。

基于政府官员握有行政权力和社会资源的地位,其廉洁勤政和率先垂范的主动作为,显得至关重要。领导干部“亲”“清”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

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这就需要政府官员掏真心、用真力、谋真招,持之以恒地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企业调研,致力排忧解难,让企业充分享有市场经营的自主权和获得感,且不含糊、不谋私,不图丝毫回报。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也需要民营企业家对政府关怀和社会支持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回应。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言下之意,就是要他们主动表达诉求、积极建言献策、勇于担当责任、不搞歪门邪道。

解读和把握“亲”“清”二字,需要政商恪守法治底线、诚信原则、公正标尺和双赢目标,既要矫正勾肩搭背、过从甚密的官商不分,又要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的过犹不及;

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携手共建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良好政商关系,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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