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才认定表需要什么资料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4:06:49
办理人才认定表所需的资料包括:
1. 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 对于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创业人员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
4. 拥有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最高学位证书;
5. 拥有职称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
6.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7. 单位需提供为个人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社会保险证明;
8. 银行需出具近三个月连续的个人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单等,银行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需加盖印章;
9. 税务部门需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第7、8、9项中的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人才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需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的《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填写并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需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人员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人员的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受理部门。
(三)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四)资格审查。受理部门需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若材料(原件)不完整、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则不予受理;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且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则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五)公示。受理部门需在每月28日前将认定人选名单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并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认证。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认定部门资格审查,并经西安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且无异议后,应予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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