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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欠税管理的措施

法律分析:一、加强申报审核,及时堵塞漏洞

(一)严格纳税申报制度。

(二)建立健全申报审核方法。

(三)及时核实情况。

二、实行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

(一)催缴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和报表上报制度。

(三)建立欠税人报告制度。

三、坚持依法控管,加大清缴力度

(一)严格执行缓缴审批制度。

(二)坚持以欠抵退的办法。

(三)依法加收滞纳金。

(四)与纳税信用评定挂钩。

(五)加强欠税检查。

(六)实行欠税公告。

(七)实行以票控欠。

(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九)参与企业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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