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结转福利费、工资的问题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23:40:30
按照所得税法规定,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年末无余额。
如果年末上述科目出现借方余额,表明提取的工资不足以支付。(其实,从2008年?起,工资不再提取,而是据实列支费用)
你现在的情况,属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性质,要看具体情况——
1、列支范围以内:如果按照应付工资计算,属于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参加2013年度计税所得额的分配
2、超支:如果超出列支范围,直接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再参加2013年度的计税所得分配,而是参加2013年的所得税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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