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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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10:18:26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提高学生转专业的质量和效益,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学生管理办法》和西南大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是指在本科学习期间,由一个专业转到另一个专业学习的行为。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在本校注册为在籍生;
(二)按照学校规定学习年限的学生或已修满一半以上学分要求;
(三)经过所在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获得新专业接收单位同意;
(四)综合学业成绩达到本专业同一批次、同一级别学生录取的水平。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申请程序:
(一)学生在当前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学生有正当理由,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填写《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如不符合条件,将书面告知,并给予相关指导。
(四)初步审查合格的学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材料报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审定结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签发《转专业审定通知书》。
(五)学生在拿到《转专业审定通知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转专业报到手续。
(六)新专业接收单位对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进行登记并向原专业学院发出《转专业生接收通知书》,学生方可正式转入新专业。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相关事项:
(一)转专业学生必须遵守新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规定。
(二)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新专业的培养要求,参加并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三)转专业学生在转入新专业后,对已修读的课程成绩,新专业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认定,已认定课程学分将计入学位和毕业学分。
(四)转专业学生在新专业学习期间,其学籍管理、评奖评优、学籍异动等将按照新专业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转专业的申请,确保转专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审查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家庭背景等因素,确保高质量转专业。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所需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超过时间限制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继续按原专业学习。
第八条 对于那些擅自转专业或者违规转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所有,并于颁布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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