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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 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2. 捐赠涉及的货币资产,应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

3. 对于非货币资产的捐赠,企业应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可准予扣除。

5.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得出的年度会计利润。

6.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7.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非主营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8.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9. 企业收到捐赠时,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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