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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如何报验

隐蔽工程报验的流程如下:

隐蔽工程报验应由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进行检查。

具体而言,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需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确保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中应明确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接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后,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需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在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若工程师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无论其是否参加了初次验收,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此外,隐蔽工程的报验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材料检验:隐蔽工程开工前,应对所用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抽样试验等,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 施工监督: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规范。

* 记录与签证: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确认签字。施工队检验合格后,还需报项目部检验,并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通过严格的报验流程,可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后续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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