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审初级条件
- 培训职业
- 2025-06-20 18:10:56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审初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教师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教师应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教师需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践时间需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相应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助理讲师岗位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具备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讲师岗位要求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高级讲师岗位要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正高级讲师岗位要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则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从三级到高级依次递增,要求从基本掌握到深入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从教学效果较好到教学业绩显著,从专业实践能力到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学历并在前一岗位任职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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