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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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9:41:13
暂住证是外地来本市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凡年满16周岁,拟在本市暂住时间超过一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需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前往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前往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员前往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在中国特定时期作为人口管理方式,目前部分地区已改用居住证。暂住证制度仍在部分城市执行,如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
若身份证即将到期,暂住证的办理不受影响,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即可。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携带照片,居住证照片将从身份证系统提取。
办理流程包括:拨打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电话咨询具体时间、所需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在派出所上班时提交材料;等待约7-10天办理完成;提前电话确认是否办理完毕,然后前往领取居住证。领取时,可由亲戚或朋友代领,只需在取证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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