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资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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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14:01:05
《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七条规定
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为: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利率 =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X 100%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 ∑(每笔专门借款本金 X 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 /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在计算资本化率时,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发生债券折价或溢价的,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其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利率 =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或-) 折价(或溢价)摊销额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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