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09:21:17
当地发证部门质监局补办。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补证资料:
一、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提供登报回执及公告报纸;
二、补证申请1份。
三、“中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数据库及公示系统”打印证件详细信息1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一寸近照2张。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第二十六条 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发证、复审及监督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叉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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