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病人补液原则
- 培训职业
- 2025-05-07 06:00:24
烧伤病人补液原则:按照病人的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伤后第1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每公斤体重应补充胶体和电解质液共1.5ml,(小儿2.0ml),其中胶体和电解质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和改为0.75:0.75。
另加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按年龄、体重计算)。
总量的一半应于伤后8小时内输入。
第2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为第1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
烧伤病人补液原则:按照病人的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伤后第1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每公斤体重应补充胶体和电解质液共1.5ml,(小儿2.0ml),其中胶体和电解质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和改为0.75:0.75。
另加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按年龄、体重计算)。
总量的一半应于伤后8小时内输入。
第2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为第1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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