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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化疗药期间,医生下医嘱上监护,护士不执行,医院有责任没

1、护士不执行医嘱,是院方的责任;尤其是重要的书面医嘱,比如你说的心电监护;

2、静脉补钾作为极化液的一种常用处方,并不是只有病人缺钾时才补,只要病人没有高钾血症,哪怕血生化正常钾正常,补钾也没有原则性错误,这点医院没有责任;

3、医生冒充家属签字,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所签字当然无效;

4、病例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应该完成,出院后9天才写出来可以不承认其可靠性,但是一般来说,病人出院并不是立即可以复印病历,不要把复印病人时间当做完成病历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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