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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专票不抵扣的话,要怎么处理

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视作普通发票处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单便捷,但一定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是税务机关专用发票监管的重点,存在滞留票的企业很容易引起税务机构的检查。最终,企业就滞留票产生的原因做出报告说明。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只认证,不抵扣。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认证后的专用发票的暂挂科目,核算已经认证,但尚未抵扣的专用发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滞留票的风险。但是,既然企业已经确定对应的进项不能抵扣,通过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过渡,也只是暂时性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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