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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由哪些单位组织实施,学时如何分配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当地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根据课程安排上课,完成72小时的专业课时,通过培训机构的集体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

继续教育培训主要分为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公需科目学习则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要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连续三年累计应完成216学时。学习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是职业资格注册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进修期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不予注册职(执)业资格;连续三年没有完成进修期的,将不能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结业后,凭借培训机构的结业证明、个人著作、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鉴定报告、成人教育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折算成学习时间,并登记在个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上。验印工作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直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负责,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负责。

继续教育的实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可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

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应重视继续教育的学习,积极参与,确保完成规定的课时和考核,从而为个人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不同行业的主管部门和施教机构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相关通知和要求,确保自己的学习符合规定。

继续教育不仅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成长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可以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水平的先进性和竞争力。

希望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能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为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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